交鋒 - 第1章

可大可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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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鋒

作者:可大可小

內容簡介:

  在一般人眼中,他是平庸、無能、貪婪,甚至有些愚蠢的警察。

  因為他,經常行動失敗,多次無意泄露了重要情報。

  但他交遊廣泛,善於溜須拍馬和鑽營,是軍政不倒翁。

  在日偽眼中,他忠誠、可靠。

  而在軍統的眼中,他是人才,也是功臣。

  其實,他一直受我黨領導,是一名堅定的革命戰士,一名傑出的地下情報工作者!

  在地下工作中,力挽狂瀾,立下了不朽的功勳!

第1章

出任務

 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,農曆五月初五,端午節。天色陰沉,空中飄着毛毛細雨,放眼望去視線模糊,街道上的人都只能看個大概。被戰爭摧殘、經常被轟炸的古星市,到處都是斷垣殘壁,雖是傳統佳節,可市場蕭條,街上正常營業的店鋪不過十之五六,行人更是稀少。

  可該上街活動的,還是必須出去。戰爭再殘酷,人也必須得活下去。在古星市雨坪區東南方向的一片民宅,走出一位穿着黑色警服的年輕警察。他寬闊的額頭,兩道濃眉微微皺起,鼻樑挺直,稜角分明的雙唇緊抿。此人叫朱慕雲,是古星警察局保安處的一位普通巡警。

  現在的巡警,集現代巡警、片警和城管的職責於一身。人力車三輪車要管,小商小販要管,街面巡查要管,別人家婚喪嫁娶也歸他們管,幾乎凡是街面上的都歸他們管。交通疏導、協查案件,甚至抓捕抗日分子,都能看到巡警的身影。

  朱慕雲懶洋洋的抬頭看了一眼天色,嘴裡嘟嚷着一句「糟腥天氣」,返身鎖好門。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塵,壓了壓警帽,沿着屋檐小跑着衝進巷子裡。

  「1、2、3……66。」朱慕雲心裡默念着,當他數到66的時候,就知道到巷子口了。從開始穿警服的那一天起,他每天上班的時候就養成了這個習慣。從巷子口到前面的無名粉店還有三十七步,到警察局還有4785步。朱慕雲上班的速度是每一秒走兩步,而巡邏的時候,平均一秒走一步。

  「雲哥,今天我送你吧?」剛到巷子口,一輛黃包車突然奔了過來,停在朱慕雲的身邊。車夫也很年輕,瘦削的臉上掛着笑容,一臉期盼的望着朱慕雲。他叫三公子,大名江群,只是從他記事起,就很少有人會提起他的大名。

  「端午節你還出什麼車,趕緊回去,晚上我買點粒子,再稱兩斤豬頭肉回來。」朱慕雲望了三公子一眼,眉頭皺了起來,低聲說道。

  如果光聽名字,誰也不會想到三公子竟然會是一位黃包車夫。頭上雖然戴着斗笠,身上披了塊塑料布,但下半身卻快濕透了。小時候,三公子的父母希望他能過上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活,但誰能想到,成年後的三公子卻只能當苦力。

  「下雨,坐車的人才多呢。要稱豬頭肉的話,當然得是美味餐館。」三公子年紀比朱慕雲還要大兩歲,去年日本人轟炸古星,他的家沒了,家人也死光了。要不是遇上朱慕雲,現在的三公子早就成了一杯黃土。

  「到前面一起吃米粉。」朱慕雲依然不上車,他早就與三公子約法三章,早上自己堅決不坐他的黃包車,晚上去夜校時,可以讓三公子送。他其實早就想買輛自行車,但以現在的薪水,再存一年也未必能買得起。

  「今天有事沒?」三公子沒有再堅持,跟着朱慕雲到了前面街角的無名粉店。但奇怪的是,兩人進去後,卻背靠背分坐在兩張桌子上。三公子看了旁邊一眼,壓低聲音,問。

  朱慕雲是警察,三公子這個黃包車夫,自然就義不容辭成了他的免費探子。市面上有什麼風吹草動,甚至朱慕雲需要查明的店鋪和人員,他在拉腳的時候,都能順便打探。只要是朱慕雲吩咐的事情,三公子寧願不拉客,也要幫他做好。

  「長塘街又新開的幾家鋪子,你有時間注意一下,特別是那家曉陽照相館。回春藥鋪那裡,也不能放鬆。」朱慕雲想了想,這樣的年歲,還有人跑來古星新開照相館,實在讓人奇怪。

  朱慕雲雖然只是巡警,但也需要對街面上的情況了解清楚。特別是在他的一畝三分地內,大小事情,他都得清楚。所以,只要有機會,他就會讓人替自己了解情況。像三公子這樣的人,他有數個之多。

  朱慕雲覺得,自己知道的情況越詳細,面對任何情況就更有把握。這不但是他的職責,也漸漸成了他的習慣。如果自己轄區內有哪家的情況他沒掌握,總覺得渾身不自在。但這樣會讓他花費巨大的精力和時間,朱慕雲所有的精力,也幾乎都放在摸排上面。要不是有三公子這些人幫他,恐怕到現在他連兩成情況都摸不出來。

  「你放心,我都盯着。」三公子忙不迭的說。雖然這樣跟朱慕雲說話很彆扭,但這是朱慕雲要求的。他們雖是好友,還是鄰居,但在外面總要保持一定的距離。雖然他難以理解,但一直以來,對朱慕雲都是言聽計從。

  「華生呢?」朱慕雲隨口問。

  「他天沒亮就出去了。」三公子說,華生也是朱慕雲收留的小乞丐,晚上回來的時候,在他門口睡覺。華生跟三公子一樣,也是他的線人之一。

  「要是忙不過來,就讓華生也過去。」朱慕雲叮囑着說,三公子和華生,每天難混溫飽,他的薪水有一半用來補貼他們。

  「不用。你放一百個心,我現在沒事就把車擺在回春藥鋪的對面。」三公子悄聲說,他是正宗的黃包車夫,不管把車擺放在哪裡,都不會引起旁人的懷疑。

  朱慕雲吃完後等着三公子,看他把湯都喝乾淨。放下後,三公子露出一個心滿意足的神情。能不餓肚子,就是他現在的人生目標。

  朱慕雲見雨小了些,小跑着去了城西的警察局。三公子想追上去,但被朱慕雲一腳給踢了回來:「把事情辦好才是正道,別整這些沒用的。」

  望着朱慕雲奔跑在雨中的身影,三公子眼睛裡濡着淚花,轉身拉着黃包車就去了長塘街。朱慕雲或許在街坊的眼中,名聲不那麼好。但三公子卻很清楚,朱慕雲對自己是真好。如果沒有朱慕雲,自己活不到今天。

  「三公子,你何必天天去拍他的馬屁?人家連正眼也不會瞧咱們。」同樣一位黃包車車正好見到這一幕,還以為三公子被欺負了,替他打抱不平的說。

  「我就喜歡。」三公子嘟嚷了一句,拉着車子跑進了雨中。

  朱慕雲跑到警察局的時候,身上的衣服都快濕透了。正要去拿雨衣時,遇到了他的搭檔賀清和。賀清和三十多歲,個子不高,微胖。他是原來警察局留下來的巡警,朱慕雲與他搭檔大半年,學到了很多經驗。

  「起火啦?」賀清和見朱慕雲火急火燎的往上沖,似笑非笑的說。

  他的原則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,現在端的是日本人的飯碗,沒必要那麼認真。朱慕雲悟性很好,高中畢業,腦子活,學什麼都快。特別是朱慕雲邏輯推理能力,在他的教導之下,大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勢。

  「衣服都快濕透了,要是感冒你給治啊。老賀,今天是不是要發福利?」朱慕雲剛才進來的時候掃了一眼,原本早就應該出門的巡警,竟然都聚集在大廳。想到今天是端午節,或許會發點肉、蛋什麼的也未可知。晚上自己肯定得跟三公子和華生好好吃一頓,如果局裡發福利,自己就能省不少。

  「狗屁!得出任務,又是幫特務處抓人。」賀清和沒好氣的說。這個月,他跟朱慕雲已經協助特務處行動好幾次了,每次都是抓地下黨。

  端午這樣的佳節,不但沒有福利,反而還要出任務。他們所謂的出任務,可不是正常的巡行,而是抓捕抗日分子,當然牢騷滿腹。最重要的是,這樣的任務,原本就不是他們保安處的事。

  去年下半年日本人占領古星市後,原警察人員大部分逃散,機構解體。年初,新警察局正式成立。除了小部分留任外,大部分都是新招募的。警察局有警務,司法、保安、特務等處,並設立了城關、新興等九個區公所,以及二十二個分駐所及派出所。保安處人最多,經常被特務處抓壯丁。

  警察處管理槍支彈藥和人事升遷調補;保安處管理戶籍、發放「安居證」和查店、巡行;司法處管理檔案、取證材料、處理人犯;特務處負責偵查情報、抓捕等。

  朱慕雲和賀清和都是保衛處的人,以前也參加過特務處的行動。特務處的處長曾山,為人陰險狠辣,又有日本人撐腰。保安科的處長李自強,每次對曾山的請求,總是有求必應。而他們參加特務處的行動,有功無賞,有過還得罰。賀清和一聽說要協助特務處行動,自然很不滿。

  但再不滿,人在矮檐下,不得不低頭。賀清和和朱慕雲,都到警備處領了一把中正式步槍和五發子彈。他們來到大廳的時候,正好見到特務處的曾山和保安處的李自強一起從樓上走下來。他們身邊,赫然站着一個日本少尉軍官:小野次郎,他是古星日本特務部憲兵隊特高課的小隊長。

第2章

端倪

  小野的出現,讓嘈雜的大廳一下子變得落針可聞。而朱慕雲見到小野,心裡一動。日本人一向不干預警察局的事情,今天小野親自來了,顯然要抓捕的人非同一般。

  可是朱慕雲環顧四周,並沒有看到憲兵隊的人,外面好像也沒有。大廳內反倒以保安處的人居多,讓他們維持秩序、疏導交通還可以,但要抓人,還得靠特務處的人。而特務處出動的人,包括處長曾山在內,也不過五個人罷了。

  難道說,特務處的人已經能以一當十?朱慕雲並不這麼認為。這樣的組合本身就很奇怪,小野次郎和曾山親自出馬,而行動又以保安處為主,就更加讓人難以理解。

  「今天抓的共黨嫌犯很重要,抓到活的,賞兩百法幣,傷的,賞一百法幣。如果死了,扣一個月薪水!」曾山走到樓梯階上,望着下面的人群,緩緩的說。抓一個就能咬出一串,如果死了,一點用處也沒有。

  「小野先生,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?」曾山見眾人唯唯諾諾,很是滿意。他轉頭看了一眼小野,馬上後退了一步,恭敬的問。

  小野小聲的用半生不熟的中文說了一句:「趕緊布置下去」,就徑直下了樓。這讓朱慕雲更是意外,這次特務處調用保安處的人,說明要抓的人很緊要。要不然的話,小野也不會親自來盯着。

  不但如此,布置任務的時候,也是由特務處的副處長兼行動隊長何梁布置的。就在大廳,何梁在黑板上畫下一張簡易的平面示意圖,將特務處人員和調用的保安處人員位置標了出來。賀清和和朱慕雲,負責太古街的西頭。那裡靠近古江,遠離事發地點,基本上不會出任何事。

  朱慕雲雖然心有疑惑,但臉上卻不會表露出來。在警察局跟着賀清和,讓他學到了很多東西。特別是賀清和的生存之道,讓他受益匪淺。跟特務處的人打交道,不該問的絕對不要問,不該知道的,絕對不要知道。有些事情,就算是知道了,也得裝作不知道。否則的話,輕則穿小鞋,重則永遠消失!

  直到曾山最後道出目標,朱慕雲才知道要抓的人竟然在自己的轄區:長塘街文華書店的老闆趙文華!

  這個趙文華,朱慕雲自然是認識的,而且他還在文華書店不止一次去過。就在前天,朱慕雲還去買了本書。兩人稱不上朋友,但算是熟識。萬沒想到,整日穿着長衫,戴着眼鏡的趙文華,竟然會是共黨嫌犯!

  朱慕雲沒來得及換衣服,只是披上雨衣後,就與賀清和背着槍出發了。長塘街和太古街是他們的巡邏區域,以前是步行前往,今天要抓人,坐的是警車。出門的時候,朱慕雲特意看了一下時間,八點四十分。

  太古街是東西向街道,在警察局的南邊。太古街的東邊與長塘街交叉,一直通到了古沙街。往西則一直通到了古江路,再往西,就是遼闊的古江。原本古江路是古星市的古城牆,城牆倒塌後,依城牆修成了現在的古江路。

  朱慕雲和賀清和,就被安排在太古街的西邊,靠近古江路的位置。這裡距離文華書店有兩里多,他們兩人其實也就起個防患於未然的作用。如果數十人都抓不到趙文華,憑他們兩人,也是徒勞。

  「老賀,抽煙。」朱慕雲拿出一包三炮台,他煙癮不大,但總隨身帶着一包煙,因為賀清和的煙癮很大。吞雲吐霧之後,賀清和的話就開始多了起來。

  賀清和一般抽二分錢一包的金牌煙,這是河北產的。煙盒上是一台穿着戲服的男女,價格便宜,在古星的銷量很大。但朱慕雲煙癮不大,每次都會買三分一包的三炮台。因為他喜歡三炮台上面印的劉關張騎在馬上金戈鐵馬的征戰場面,還有那句:「三炮台今之名煙,劉關張古之英雄」的宣傳語。

  「走,休息一會。」賀清和接過煙後,懶洋洋的走到了旁邊一戶人家的屋檐下。

  賀清和一口煙吸進肺里,臉上就露出滿足的神情。雖然是一名巡警,但他的要求也很低,能吃飽飯,全家不餓,可以平安無事的活着就可以。如果閒暇的時候,還能抽抽煙、打打牌,簡直就是神仙一般的生活了。

  朱慕雲也給自己點了一根,他沒有開口,只是有些無聊的望着行人稀少的街面。果然,賀清和深深地吸了幾口之後,雙指夾着煙屁股,看了看東面,這才說道:「今天的事情,可是透着奇怪。」

  「怎麼個奇怪法?」朱慕雲明知故問,他年紀雖然不大,可是在警察局幹了大半年後,城府已經不知道深了多少倍。

  多聽多看,少說少問,遇事多琢磨,不要輕易表態。只要能做到這幾點,保平安是沒有問題的。朱慕雲進警察局後,就看到了不少人,因為嘴上沒有個把門的而出事。有的時候,一句無心之言,就能給自己帶來彌天之禍。這是朱慕雲總結的經驗,是經過血淋淋的事實檢驗過的。

  「抓趙文華這樣的文弱書生,特務處的人足夠了。況且,今天小野還出了面,如果趙文華真的很重要,應該讓憲兵隊派人才對。如果趙文華不重要,何必要有這麼高的賞錢?你注意到沒有,今天參加行動的,主要是保安處的,特務處才幾個人。」賀清和分析得條條是道,這也是在朱慕雲面前,換個人他是絕對不會這樣大放厥詞的。

  「還真是你說的這樣,老賀,你沒當處長真是可惜了。」朱慕雲隨手一記馬屁拍了過去。他雖然也推斷這其中有說不通的地方,但卻不會說出來。這一點他不像賀清和,從來不賣弄,有什麼事情心裡明白就行。

  「以我的能力,不敢說處長,當個科長、隊長應該是沒問題的。」賀清和被朱慕雲一吹捧,馬上有些飄飄然。他幹警察十多年了,不敢說見慣了大風大浪,至少當警察的套路還是清楚的。其實當官比幹事要容易得多,只要對下會發號施令、對上會溜須拍馬就可以了。

  「你在保安處真是大材小用。」朱慕雲微笑着說,奉承話無需本錢,卻比敬煙的效果好得多。他這大半年從賀清和那裡掏來的經驗,大部分都是這麼來的。賀清和現在也沒什麼其他愛好的,就只剩下在他面前吹噓。

  「我敢這麼跟你說,今天一定會出事。」賀清和聽到朱慕雲的奉承,更是篤定的說。他可是十幾年的老警務了,比細微處就能看出端倪。在別人面前,他可能會收斂些,但在朱慕雲面前,他必須樹立權威。

  「再出事跟我們也沒關係。」朱慕雲不以為然的說。

  雖然臉上一副不以為然的神情,可朱慕雲卻暗暗打起了精神。他早就沒有了剛進警局時的粗疏大意,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他就變得心細如髮。早上的情況有些異常,他一直在琢磨。任何不合理的事情,背後一定隱藏着秘密。賀清和這麼一分析,他覺得與自己的推理不謀而合。今天如果說出事,肯定跟趙文華有關。

  「這倒是句實話。早上你吃了啥?」賀清和看到前面的何老倌麵館,突然站住腳步,問。

  「還沒呢,走,我請你吃麵,前面是何老倌的麵館。」朱慕雲哪能不知道賀清和的心思?忙不迭的說。如果不是因為賀清和喜歡占小便宜,他也沒辦法跟他走得這麼近。也正是因為朱慕雲「厚道」,賀清和才願意跟他搭檔。

  「那怎麼好意思,天天讓你請,今天我一定得我來作東。」賀清和佯裝客氣的說,但他一摸口袋,突然嘆了口氣,對着朱慕雲作無奈狀:「今天沒帶錢包,下次一定我請。」

  「沒事,下次再說。」朱慕雲笑了笑,沒有說破。但他心裡說,你哪次又帶了錢包呢?至少跟自己在一起的時候,從來是「沒帶」錢包的。

  兩人身着警服,又背着槍,原本店內三張桌子都坐了人,但他們在臨窗的桌子坐下後,同桌的人馬上識趣的移到了其他桌子。吃過面,兩人自然不會馬上離開。他們占據的是臨窗的桌子,能看清整個街面,離門口也近,一旦發現情況,馬上就能衝出去。現在的雨越下越大,兩人才不會傻乎乎的在街上守候呢。

  收筷之後,朱慕雲再次遞了根煙過去,但他自己卻沒有抽。都說飯後一根煙,賽過活神仙,但他的煙癮還沒到這個程度。因為是公眾場合,賀清和說話顯得很謹慎,抓人的事絕口不提,只跟朱慕雲閒聊。

  「賀警官,朱警官,吃好了吧?」麵館老闆何老倌端着兩杯茶恭敬的走了過來,待他們點頭後,才把碗筷收拾走。

  「這是面錢。」朱慕雲順手把面錢放到桌上,雖然這是他的轄區,但他不管在哪家,都是必須要付錢的。這是他的原則,要不然的話,每天他都會覺得脊梁骨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