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以笙簫默 - 第1章

顧漫


【全本精校】《何以笙簫默》作者:顧漫

文案:

一段年少的愛戀,牽出一世的糾葛。大學時代的趙默笙陽光燦爛,單純可愛,對法學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見傾心。開朗率直的她拔足倒追,終於使猜中出眾的他為她停留駐足…然而由於命運的捉弄一個隱藏的誤會導致了七年的分離,七年後當趙默笙從美國返回故土,兩人再次相遇,感情依舊,但天不由人…

內容標籤:都市情緣

題記:寫給烏龜漫

明曉溪

  終於到了要為漫漫的《何以笙簫默》寫序的時候了。要知道,等到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,先感動一下下。烏龜漫經常鬱悶,抱怨說都是當初筆名取錯了,「顧漫」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「顧」自還是那麼「漫」嗎,如果她叫「顧快」,肯定早就寫完何以了。

  常常覺得漫漫是天才。

  能寫文寫得這麼慢,沒有幾分天才還是很難做到的,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寫的情況下。每當有朋友提起漫漫的《何以笙蕭默》,我回答說她還沒寫完,朋友們驚駭詫異錯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極了。這篇《何以》,她足足寫了有兩年吧。烏龜爬都爬到了,怎麼可能這等慢法!於是,漫漫有了個很著名的綽號——「烏龜」。汗,說真的,烏龜會很委屈,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,哈哈。

  寫到這裡,仿佛能夠看到漫漫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。

  她寫得慢,也是因為她對文的要求太嚴格了。

  每一句話每一個詞,每一個過渡,她都反覆地修改斟酌,用心體會不同表達方式的細微差別。比如「他××地推開窗戶」、「她××地低下頭」,這些「××」她會考慮很久很久。如果寫到情節高潮段落,在QQ上會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、上吊和撞牆。哪怕用再長的時間,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覺表現出來,有時候我們笑她認真到有點BT的地步了。

  所以《何以笙蕭默》就像一顆珍珠。她用悠長的時間,用心血呵護,細細地修改和打磨,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,淡淡的光芒,深蘊內華,初看或許並不驚人,然而看下去卻會柔腸百結,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。

  《何以笙簫默》是我很喜歡的一篇文,淡淡的深情,溫暖的深情,文字看似樸實,而字裡行間仿佛有醉人的酒香,看着看着不知不覺就醉了。漫漫最擅長寫溫馨,每個溫馨的場景都寫得無比動人。

  曾經看到有個讀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說——「溫馨不夠,因為那比溫馨更有穿透力;熱烈不夠,那比熱烈要牽綿;浪漫也不夠啊,它是如此的真實。

  那種帶一點蠻橫的溫柔,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,滿不在乎中流露的絲絲體貼,那樣的男子,是夢中最美的愛情也比不上的。」

  所以我堅定地在坑裡頭蹲着。

  是的,也正是因為如此,《何以笙簫默》這樣的一篇不算很長的故事,連載了足足兩年多,卻依然令人無法忘記,其魅力就在於此。

  認識漫漫就是從這篇文開始的。當時我有一個朋友Sophie很喜歡《何以笙簫默》,於是她整天在我耳邊「顧漫」長「顧漫」短,慫恿我去看她的文。只看文Sophie還不滿意,一定要我和作者顧漫認識了才甘心。終於有一天,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紹了我和漫漫。

  啊,怎麼有點「相親」的感覺呢,笑。

  我是非常慢熱型的人。

  那時只是認識了,但沒有深交下去。現在想來,當時我和她彼此都隱藏了自己「邪惡」的一面,都扮作「淑女」,很謙恭很友善很溫柔,呵呵,所以蠻有距離感的。後來,日子一天一天過去,共同經歷了很多事情,「偽裝」無法再進行,赫然發現原來我們竟是如此投緣的人。

  同樣的八卦。

  同樣的懶惰。

  同樣喜歡大笑和大哭。

  再後來,竟然發展到了每天都要「見面」,時時刻刻聊天,時時刻刻八卦,一起寫文,晚上的時候彼此說了「再見」才去睡覺。

  如此親密的友情也許是無法長久的(汗,不要理我,又開始悲觀了),但是很珍惜有這段美好的時光,使得彼此的小說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溫暖和陽光。

  所以,漫漫要出這本書,我就承擔下了這個序。有些羞愧,自己是不善於寫序的人,沒有理論性,也沒有邏輯感,總是拉拉雜雜說些有關或者無關的話。但是,能夠在漫漫的書里留下這些話,應該是對我們友情最好的注釋了吧。

  接下來,漫漫會寫什麼樣的故事呢?

  她是個靈感不斷的人,總會有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念頭從她的腦子裡冒出來,經常會大喊着跑上來,興奮地說:「我想到了一個故事,很棒的故事,一定要把它寫出來!」然後興奮地許願說,她要在幾月份之前寫完。

  我們總是用「同情」的眼光望着她:「《何以》寫完了嗎?」

  她頓時露出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。

  「你要是能寫完《何以》,我們就相信你能寫完下一篇。」我們對她安撫地微笑。

  於是,她又會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牆,委屈地不說話。

  而今,烏龜漫的《何以笙蕭默》終於完稿了,她終於可以輕鬆地進行她的新文。雖然不知道她又會用多長時間來完成,但是,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寫文態度,我相信,應該仍舊會是一篇很好的文。

  漫漫。

  加油!

  2005年12月13日深夜

  第一章

重逢

  後來,我終於知道如何去愛,可惜你,早已遠去,消失在人海……

  再次見到他,是在七年之後,一家擁擠的超市,到處擠滿了周末採購的人潮。

  趙默笙獨自推着購物車,艱難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。剛剛從國外回來的她,還不太適應這樣的擁擠,然而這樣熱鬧而親切的場面,卻使她不自覺地帶着微笑,幾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聽這嘈雜的鄉音。她不知道別人剛剛回國是不是也和她一樣,心裡的激動和喜悅幾乎無法抑制。

  七年!久違了啊!

  但是,怎麼剛回國就遇見了他呢?不,確切地說,應該是他們。

 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雙儷影,再一次領略了命運的奇妙。七年之前,也正是他們,使她最終做出了出國的決定。

  現在他們一起來買東西呢,那麼最終還是在一起了吧!還好她走得快啊,不然恐怕只會傷得更深。

  何以琛,何以玫,她真傻,怎麼會以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?

  「我們根本不是兄妹,以前我們兩家是很要好的鄰居,都姓何,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。後來以琛的爸爸媽媽出了意外,我們家就收養了以琛。」

  「你覺得你比得過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馬的感情嗎?」

  「我今天是想告訴你,我愛以琛,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愛他,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競爭。」

  十九歲的那年,默笙生日的前一天,她一向文靜內向的好朋友何以玫,突然勇氣十足地對她這樣宣言。一向溫柔不與人爭的以玫會這樣說,一定是愛到了極點。

  可是她拿什麼跟以玫競爭呢?就在以玫宣戰的當天,她就敗了,然後逃去了美國七年。

  何以琛——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,絕情的言語,默笙的心有一絲抽痛,淺淺的,幾乎難以察覺,卻是存在的。

  他們向她的方向走來,默笙抓住推車的手指關節開始泛白,幾乎立刻想要掉頭。但超市實在是太擠了,推着購物車的她根本無法轉身。而在下一刻她也想開了,為什麼要逃避?她應該平靜地對他們說:「嗨,好久不見。」然後瀟灑地走開,留給他們一個美麗的背影。

  更何況,他們也許根本認不出她來了。她變了好多,以前那頭飄逸的長髮已經變成了齊耳利落的短髮,以前白皙的皮膚已經讓加州的陽光曬黑。穿着寬大的T-SHIRT、牛仔、球鞋的她,和以前的差距太大。

  他們慢慢地,一步一步地走近,然後……擦肩而過。

  不是不心痛的。

  若有似無的語聲傳來。

  「要不要買點牛奶?」以玫輕柔的聲音。

  「……」

  回答卻聽不真切了。好懷念,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聲音,這些年在異國他鄉,仍然時時處處在她耳邊吟誦。

  失落,但也鬆了一口氣,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頭,邁開步子。

  「砰」的一聲,購物車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減價肥皂。罪魁禍首趙默笙傻傻地看着幾百塊肥皂坍塌下來,場面頗為壯觀。

  呃,她可不可以當做不是她乾的?

  「天哪!這已經是今天第三次了。」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超市理貨員發出痛苦的呻吟。

  所以,這也不應該怪她吧,哪有人把貨物堆在路中間的。默笙悄悄地吐吐舌頭,努力地擺出一副愧疚的表情。

  這裡的動靜引起了周圍人的注意,包括何以玫。她只是不經意地看向那個特別嘈雜的地方,然後呆住——是她,居然是她!以玫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她,回來了?

  「以玫?」何以琛不解她的反應,出聲詢問,眼光順着她看去。

  高大挺拔的身軀瞬間僵硬。

  趙默笙!

  那一臉無辜垂着頭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趙默笙!臉上是百分百的歉然,眼睛裡卻閃着毋庸置疑的頑皮笑意。遠遠的,其實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,但以琛就是知道。他一直知道的,她是這樣,習慣攪亂一池春水後不負責任地離開,任性自私又可惡。

  整整七年……她還曉得回來嗎?

  何以琛垂眸。「以玫,我們走吧!」

  何以玫驚訝地看着一臉平靜的以琛:「你不想去打個招呼嗎?也許……」

  「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。」波瀾不興的語調,仿佛真的沒有什麼。

  以玫細細地打量他的神情,卻找不出蛛絲馬跡,最後只得低嘆一聲:「走吧!」

  最後一眼看向趙默笙,卻發現她也正好偏過頭來看到她,視線在空中相撞,默笙好像愣了一下,然後臉上浮現了淺淺的笑容,朝她點頭致意。

  以玫慌忙回頭叫:「以琛……」

  「嗯?」

  「她……」以玫愕然打住,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經沒有了她的身影。

  ※※※

  「怎麼了?」

  「沒、沒什麼。」以玫低頭。只是,她明明就看見他們了,為什麼這麼輕易地就走了?而以琛,也明明看見了她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