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一世,美人骨(一生一世美人骨) - 第1章

墨寶非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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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:一生一世,美人骨

作者:墨寶非寶

文案:



人骨,世間罕見。

有骨者,而未有皮,有皮者,而未有骨。

世人大多眼孔淺顯,只見皮相,未見骨相。

書封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如果在現在這個社會裡,有個人,帶着兩世的記憶,深愛着你。多幸福。

時宜對周生辰就是如此。

而他,早已忘記她。

時宜這輩子做過最出格的一件事,就是在機場安檢時,衝破重重警衛追上一個陌生的男人。

  第一次和他相遇,是在數百年前的長安。她站在城牆上看他登上點將台,振臂一揮,數十萬大軍便已單膝跪地,齊聲喚王……彼時,他是霸氣凌雲的小南辰王,她是清麗溫婉的太子妃。一句「色授魂與,心愉於側」,讓他們的命運因此顛覆。

  而這一次,是在廣州機場。雖然時光改變了他的音容,她仍然一眼認出了他。她獨自帶着那段前世的記憶來到他身邊,他卻對她茫然不知。

「周-生-辰」,單是念着這三個字,就能讓她的心底湧出最溫柔的情緒。縱然與他在一起就勢必要面對那些來自他家族的陰謀、陷害、爭鬥,卻也一步步,讓她與他的心貼近。

  這一生一世,她只想要一個真正屬於他們的故事。無論富貴,與君同歸。

作者介紹

墨寶非寶:生於北京,長居滬上。喜靜厭動,喜睡厭醒,有些小懶。喜歡讀書,為了戰勝自己不斷起伏的情緒,尤其喜歡佛經。只執着自己喜歡的事,學任何有趣的事,讓自己可以和自己玩;只寫自己感興趣的故事,順便悄悄在故事裡,埋下一些普世價值觀:愛國一點兒,正面一點兒,讓讀到的人可以覺得活在這個國家,這個年代,「幸」永遠大於「不幸」。

已出版作品:《至此終年》《突然想要地老天荒》等。

媒體評論

十年修得柯景騰(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》),百年修得慕容灃(《來不及說我愛你》),千年修得陸勵成(《最美的時光》),萬年修得何以琛(《何以笙簫默》),億年修得周生辰(《一生一世,美人骨》)的美稱。

一直喜歡一心一意的愛情,如果幾世輪迴,都是同一個人,多好。我不相信一見鍾情,卻相信,終會遇到一個人,讓你願意愛得生生世世。就像時宜對周生辰。

很喜歡《一生一世,美人骨》中的周生辰,是理想型男友楷模。不僅智商高,情商更是超前,臉不必長得太好看,看着乾淨、舒適即可,最重要的是,他眼裡只容得下時宜。

很喜歡墨寶非寶的小說,看完前面幾部,忍不住,又去看了《一生一世,美人骨》。緩慢述說的故事才可以流淌進心底,讓人忍不住就被故事裡清淡又堅定的感情所打動。這本是墨寶非寶所有作品中最喜歡的,沒有之一。

一人許諾,一人不悔……而她對他,就如棋局:無論生死,落子無悔。——記《一生一世,美人骨》

我好像,真的很愛周生辰。那種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愛,也會感覺無比安心的愛人,和愛情。

《一生一世,美人骨》,就像一盅文火慢燉的高湯,慢慢悠悠的,說着一段帶着兩世記憶的愛情。這樣不緊不慢、娓娓道來卻讓人覺得精彩,是很考驗作者的文字功底的。前有顧漫,現有墨寶非寶。百年修得

☆、楔子

只見皮相,未見骨相

  雨水淅淅瀝瀝的,把西安弄得如同煙雨江南。

  明明是三秦大地,卻已不見長安古城。

  時宜靠在窗邊,看車窗外剛才掠過的路牌。

  「你想要吃什麼?」身邊的宏曉譽,笑著將疊成小冊子的地圖展開,用手機邊翻着美食攻略,邊規劃下榻後的路線。

  「先把你的採訪搞完吧?」

  時宜笑著提醒她。

  三人下了車,繞過安靜的街,輾轉數個錯落的平房,終是找到了地方。

  開門的是個很年輕的女孩,只有二十歲出頭的模樣。而宏曉譽的採訪對象,就是這個女孩的老公,一個憨憨厚厚的男人。

  幾個人進門後,夫妻倆都有些羞澀,招呼着時宜他們坐下。

  「不用緊張,就像隨便閒聊。」曉譽笑的和善,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。

  陰雨天,房間很暗。

  只有黃橙橙的一盞燈,放在被訪者和受訪者之間。

  在一問一答的訪談中,時宜漸漸了解了這樣一個故事。

  面前的男人來自非常貧困的地方,勤勞數年,賺了些錢後,卻一分不留,投資到家鄉的教育,幫助比他更窮的家庭。

  沒有家產,沒有房子。

  是個人格高尚的人。

  而這個故事之所以吸引媒體,卻是因為他的小妻子。面前這個眉目清秀的女孩子,是個大學畢業生,也是這個男人的同鄉,只因在報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。

  就找到他,然後嫁給他。

 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,而後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。

  陰雨天,這房間裡又沒有什麼取暖設備。

  時宜和宏曉譽始終坐着,早已手腳冰冷。

  幸好採訪已到結尾,最後,宏曉譽終於轉向那個姑娘:「按照普通人的標準,你丈夫真不算好歸宿,你們接下來的計劃是什麼?」

  那姑娘笑笑,看了眼男人:「我們都有賺錢的能力,身體也健康,等過兩年回家後,一定會過很好的生活。而且,」姑娘低聲笑了會兒,「我不怕他做任何傷害我的事,他是好人。」

  小妻子的話,為今天的採訪收了尾。

  工作結束。

  他們就近去了米家泡饃,非常小的店面,人挨人,環境嘈雜,卻生意格外好。時宜邊吃,邊看四周,竟發現還有人捧着碗,站在一旁邊用手掰饃,邊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。

  宏曉譽也有樣學樣,掰了塊饃:「看今天的採訪,有沒有什麼特別感觸的話?」

  時宜嗤地笑了聲:「是不是想寫博客,缺引言?」

  「死女人,」宏曉譽瞥了她一眼,「快說。」

  時宜喝了口湯,想了會兒,才說:「世人大多眼孔淺顯,只見皮相,未見骨相。這個小姑娘很少見,能一眼看到這個男人的本質。」

  宏曉譽唔了聲:「這話聽着有味道,我喜歡,」她往湯里加了辣,忽然想到了什麼:「你昨天說,那個在廣州機場認識的什麼研究員,這幾天也在西安?」

  時宜嘴裡還含着東西,唔了聲:「他的大學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項目交流,在這裡出差。」

  「說實話,我看不出那個人有多特別,長的也普普通通。沒想到你竟然主動去認識他,」宏曉譽笑嘻嘻看她,「這就是所謂的看對眼了?」

  她翻着眼睛,瞅了宏曉譽一眼:「我只是想認識他,沒有任何不良企圖……」

  話未說完,肩上微微一沉,搭上了只男人的手。

  宏曉譽順着那隻很漂亮的手看上去,不禁暗暗笑起來,真是巧呵,來的正是兩人談論的人。

  這個男人眉宇間書卷氣極濃,面容普通,說不上難看,卻是過目即忘。他穿着實驗室內通用的白大褂,卻沒有系上鈕扣,只是這麼敞開着,露出裡邊的襯衫和長褲。

  非常整潔,沒有任何的不妥,就是和周圍的環境極不搭調。

  時宜則含着口湯,傻愣愣看着他。

  她很偏執地覺得,他這樣的容貌非常好,不會有太多的攻擊性。除了在書卷氣中,有淺淺的距離感外,這張臉真的是再好不過,再舒服不過。

  他不緊不慢地收回手,坐下來,把手腕搭在桌子邊沿,說:「好巧。」

  話音未落,就對老闆輕輕招了招手。

  「世人大多眼孔淺顯,只見皮相,未見骨相,」待老闆應了聲,他這才又去看時宜,「這話不錯。」

  

作者有話要說:呼,換個心情。

喔現在最愛的,是周生辰,握拳!

☆、第一章

看不穿前塵(1)

  宏曉譽也感嘆了聲真巧,頗有意味地,看了眼時宜。

  若論外貌,時宜絕對是上上品。眉眼,輪廓,都仿佛用手工筆精心描繪所成。她的美毫無攻擊性,卻不同於周生辰的平凡,尤其看你的時候,眼睛很亮。當你真正在社會上閱覽過無數美女後,會發現,真正的美人,她的眼睛一定很亮,而並非是渾濁不堪。

  最主要的是,時宜很傳統,從來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。

  一個非常傳統的美女,簡直是少見的寶貝。

  宏曉譽再去看這個男人。

  算了,只要好朋友喜歡,男人的臉也沒那麼重要。

  「是很巧,」男人說話間,拿了副一次性筷子,掰開,把兩個筷子相互摩擦着,去掉上邊的碎木毛刺,「你們來西安旅遊?」

  「曉譽來這裡採訪,」她說,「我們準備趁着這次公差,在這裡玩幾天。」

  始終在埋頭吃東西的攝像師,咂巴了下嘴,放下筷子,熱情地遞出了一張名片。

  男人接過,單手探入褲子口袋裡,摸索半晌,也沒找到該回贈的東西:「不好意思,沒有隨身帶這種東西的習慣,」他簡短地介紹了自己,「周生辰,伯克利化學學院副教授。這段時間,在中科院西安分院,有機化學研究所高分子材料研究室做交流項目。」